信件标题: | 唐河牧原拒绝提供劳动合同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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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日期: | 2025-07-02 | 接收日期: | 2025-07-06 |
来信内容: | 我是15年7月入职牧原的员工,培训过后9月份被分配到唐河牧原,当时签署劳动合同时两份公司都收走了,没有给我们。 现在我所在的新公司在做工龄认证,需要提供过往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,在和唐河牧原人资电话沟通过程中一直说自己忙,微信给他消息一个字也不回复,甚至在提供社保证明之后还需要我自证在唐河牧原工作过,这不过是一个很简单很合法合理的个人诉求,他们简直欺人太甚了。 我这边公司要的也比较急,等不了他们一直这样拖下去,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帮我要回我的合同。 | ||
办理单位: |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办理日期: | 2025-07-06 |
办理结果: | 网民您好,请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:68989835/839。 |